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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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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医疗投诉处理流程 / 受理须知


一、住院患者医疗投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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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患者医疗投诉受理须知


(一)住院患者医疗纠纷投诉方式

投诉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投诉接待地址:行政楼108室 医疗综合办(医务)

院内投诉电话:0576-88228665


(二)投诉处理程序

1.投诉人必须是在我院进行住院治疗过程中,确因我院诊疗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2.接待人员听取患方陈述,查看(复制)有关医疗记录,了解相关情况。接待人员认为可现场做出答复的,现场即给予答复和解释以及协调处理;接待人员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情况了解后电话回复,电话回复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3.接待人员认为投诉内容较为复杂、疑难、重大的,则需要患方填写一张《医疗投诉登记表》。

4.医疗综合办(医务)收到患方填写完毕的《医疗投诉登记表》后立案调查。

5.我院将根据案情的复杂疑难程度,于立案后的5-10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投诉人。

6.若患者收到我院答复内容后仍有异议,则可以通过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台州市医学会、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等第三方机构解决医疗纠纷。


(三)医疗投诉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表单内容如实填写,对于投诉内容力求详尽,对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被投诉人姓名、所在科室、事情发展经过和要求等都请明确书写。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我院不再受理

1.患者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的;

2.患方已就投诉事项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4.投诉内容已经涉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

5.其他不属于医疗综合办(医务)职权范围的投诉。


来源:医疗综合办